第二条农村集体“三资”归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第四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应坚持民主、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受益的原则,第三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第十八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第二十九条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定期对集体资产运营情况进行检查,附件:1.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职责清单2.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信息化管理清单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民主管理清单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档案管理清单5.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面清单附件1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职责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统筹管理和政策制定,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和监督相关工作,“三资”代理中心工作职责:(一)严格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对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审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交易等备案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工作职责:(一)参与制定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计划、财务事项决策和财务管理制度,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工作职责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村账乡管”,附件3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民主管理清单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套主要针对与集体资产经营和管理相关的财务活动,三、抓实村级财务公开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及相关制度,附件4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档案管理清单乡(镇、街道)“三资”代理中心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