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各有关单位: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详见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经信高新便函〔2024〕70号)二、申报时间与程序(一)企业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科技企业成长在线(网址: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进入“平台建设”,选择“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或“省高企研发中心”业务模块,按照“申报指引”自主完成申报,其中,企业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专职研发人员、研发场地面积、科研设备原值、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等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底,其他申报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底,1.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企业应于8月21日前完成系统申报,2.省高企研发中心,企业应于9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现场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二)区科技局登录系统,开展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企业研究院、省高企研发中心申报信息及有关材料的审核工作,同时,申报企业的各项无违法证明由区科技局与区级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一出具相关材料,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应保持一致,联系人:莲都区科技局蓝李俏联系电话:0578-2278092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5号507室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丽水市莲都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31日附件:附件:/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9bcda811d60d482fb2e1f65cb089fc0b.pdf&classid=0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