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项目采购合同,莲都区生猪(母猪)商业性保险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承保,养殖场(户)承担保费的40%,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保费的60%给予补助,补助部分直接与保险公司结算,2024年1月01日至2024年7月28日,共计产生补助经费1398087元,2021年7月29日-2024年7月28日期间,相互冲减后,批增批减应退补助经费234.36元,结算金额及批增批减合计结算:1398087元-234.36元=1397852.64元,相关情况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联系人:林昌俊联系电话:0578-2609719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9号205室附件1:2024年1月1日-7月28日莲都区生猪、能繁母猪商业保险结算清单.xlsx附件2:2021年7月29日-2024年7月28日跨年批增批减结算清单.xlsx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7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