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区直各企业:为做好2024年度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丽经信技术〔2020〕5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申请认定企业按《管理办法》第八条要求于10月31日前向属地经信主管部门报送《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丽水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等有关材料,详见附件1.2,联系人:杨水梅,0578-2278307附件1: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wps附件2:丽水市经信局丽水市住建局关于印发《丽水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此件为准2020年).pdf莲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4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