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岱山县委办公室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桥时代”人才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岱委办发〔2022〕10号)、《关于印发〈岱山县高校毕业生来岱就业创业政策升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岱人才办〔2022〕9号)和《关于印发〈岱山县人才服务保障办法〉的通知》(岱人才办〔2022〕11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叶思敏等5位申请人符合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6月17日到6月19日(共3天),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认定依据人才层次享受标准1叶思敏女198501岱山县职业技术学校上海财经大学重点高校(原“985”、“211”高校)F类102戎佳伟金诗媛男女199609199710浙江鹿栏仙踪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岱山县安澜城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大学东华大学重点高校(原“985”、“211”高校)重点高校(原“985”、“211”高校)F类F类7.53张微张鑫男女199006198908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牡丹江医学院齐齐哈尔医学院符合岱山需求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符合岱山需求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F类F类7.54张晨光男199508浙江省岱山县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符合岱山需求的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F类55李杰男198608惠生清洁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技校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高技能人才F类5公示人员如有与人才安居政策不符的情况可以来电反映,公示受理:岱山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80-4486262,中共岱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