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服务要求1、合作银行要积极开发创业担保贷款金融产品,2、合作银行应指定专人负责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受理岱山县就业管理中心推荐的贷款业务后,具体由合作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4、贷款期限:合作银行应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和资金周转情况确定创业担保贷款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四、逾期贷款的代偿合作银行对逾期未还的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积极催收,2、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合作银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银行基本情况介绍、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的服务网点清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处理流程及时限、风险控制措施、对其他创业工作支持情况等,联系方式:岱山县就业管理中心包燕联系电话:0580-7331260联系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58号县交通大楼704室附件:岱山县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参考格式)岱山县就业管理中心2024年6月11日岱山县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甲方:岱山县就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9〕5号)及有关信贷政策等文件精神,乙方职责:负责受理甲方推荐的岱山县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甲方及时应告知乙方变动情况,免除个人反担保贷款催收得到的款项在扣除贷款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后,五、其它约定(一)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创业担保贷款业务,乙方需为借款人提供其申请贴息的相关材料,已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在乙方贷款的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