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通过初步筛选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33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沙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和失业保险审核部联系(电话:8926048),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单位,在网报系统进行确认,我们将通过省人社一体化系统进行审核后发放,公示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8日附表:2024年度企业稳岗返还名单(第三批)2024年11月4日附件:164819___2024年第三批稳岗公示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