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黄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黄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24年11月1日黄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第三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第四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每2年开展一次(2年一个周期),第七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分设著作类、论文类一等社科优秀成果、二等社科优秀成果、三等社科优秀成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等级评定所需项目资助和评审经费由市财政拨付,第十条评定程序分为:个人申报、受理单位初选、著作类、论文类评审组评议、评审委员会评审、集体研究审定拟获优秀成果名单、公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等7个环节,关于《黄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制定的背景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5〕17号),二、制定的依据市社科联依据《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奖励办法(修订版)》对《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奖励办法》(黄政办〔2015〕17号)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暂定为《黄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以下是具体的修订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第一轮修订:鉴于《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选奖励办法》已颁布八年,第二稿提交给黄山市社会科学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黄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四、主要内容《黄山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