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子峰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子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61X济南市莱芜区子峰土石方工程经营部2亓俊苓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928济南市莱芜区顺发禽蛋批发部(个体工商户)3杨敏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6839山东美乐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4张敏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2448济南市润恒经贸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