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浙江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浙知〔2023〕10号)文件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衢州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3日衢州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规范管理,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浙江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办法》的规定,一、评议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设立的重大政府投资、重大自主创新、重大技术引进或者出口、重大人才管理和引进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本办法所称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具体可由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确定,二、评议内容(一)市发改、经信、科技、财政、人才、商务、国有资产监管等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明确本级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的具体范围,(二)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有效性评议,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与相关评议人员或服务机构签订保密协议,正文应当体现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论证评估和安全审查形成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意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本管理办法规定的需要评议的内容,重大经济科技活动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报告作为重大经济科技活动开展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附件:市级有关单位名单附件市级有关单位名单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衢市监规〔2024〕06号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衢州市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