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现就我省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全省范围内各类企业、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及其他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具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规定的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实推荐,(二)申报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三)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复核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汇总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核实,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单位申请设站并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向申报单位详细介绍博士后工作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认真开展申报材料核实和推荐工作,(三)申报材料务于2024年10月15日前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李牧联系电话:024-22959122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9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单位:人才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