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推动企业积极转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并开展产业化落地,现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对年度实现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许可、转让、作价投资、完成人实施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不包括在本系统、集团内的转化项目),7.企业于2024年1月1日之后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并实施,且2024年度该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三、申报材料1.知识产权或新技术新产品等科技成果证明文件,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支持资金申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4-1),4.科技成果转化销售收入明细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4-2),5.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6.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清晰PDF扫描件)(见附件4-4),五、注意事项1.现阶段申报单位统一通过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包上传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