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30日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会议精神,鼓励支持企业参与通用机场、垂直起降点、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通行航线、飞行基地等与低空经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按照年销售收入的2%给予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每个型号产品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企业、科研院所牵头制定并获批准发布的低空飞行器产品、低空检验检测、低空起降设施、低空运营服务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项目每个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同一单位年度标准制修订奖励不超过50万元(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同一单位年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南充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中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子基金,引导和推动子基金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附件下载:1.关于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