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关于征求《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意见的公告《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9月施行以来,为我市低空旅游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目前《办法》实施已满一年,根据《三亚市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三亚市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需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市旅文局牵头开展《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市旅文局于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组织开展《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估的重点内容(一)立法质量评估包括规章制度的设计和程序规定是否合法、适当,(二)实施效果评估包括规章宣传、制度落实、配套文件制定等情况,规章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四)提出建议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推进规章采取修改、废止、完善制度设计等措施修改、实施的意见建议,二、征求意见起止时间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14日,并在标题处标注“《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反馈意见”,请在信函封面注明“《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立法后评估反馈意见”,附件:《三亚市促进低空旅游发展暂行办法》三亚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4年10月30日(联系人: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