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我局就《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及公众征求了意见建议,根据各单位及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形成《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第二条及第十六条规定,须听取利害关系人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现通过鼎湖区政府门户网向鼎湖区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集对于《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为期5个工作日,请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否影响公平竞争提出意见,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联系人:胡爱玫,联系电话:0758-2625128,政务邮箱:dhlyj@zhaoqing.gov.cn,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2:关于《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肇庆市鼎湖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31日附件:1.附件1: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2.附件2:《肇庆市鼎湖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