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关于征求江门市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和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4条,附件:江门市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29日附件江门市地方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序号意见建议采纳情况1在附录A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清单增加防爆相机,采纳2第8页12.4.2“定期核对仓库账目,账务相符,”建议改为:“定期核对仓库物品,账实相符,”采纳310.3.2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议修改为:除特殊重点领域外,一般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采纳4标准内表述“市场主体”应修改为“经营主体”,第7页12.2.2“分局”建议修改为“县区局”,第9页13.2.2.3“市局”是地市局还是县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