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名条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或人选所在成果类别的评审活动,2.提名要求,三、被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组织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一)青年类成果人选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是烟台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成果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2年1月1日前),由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组委会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件2),应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情况在提名系统中选择相应学科,五、提名公示项目完成单位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提名者应按要求进行提名公示,(一)公示主体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项目各完成单位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二)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应当按照《2024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提名工作指南》的要求进行,被提名人选以及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二)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附件:1.2024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提名单位名单.xlsx2.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3.2024年度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提名工作指南.docx4.单位提名汇总表.docx烟台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