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价格认定工作中的作用,提高价格认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根据《河北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定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行为规范》《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委起草了《河北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2月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信函请寄至:石家庄市新华区142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院)价格认定中心,邮编050050,联系电话0311-88605193,传真:0311-85206690邮箱:hbsjgrzzx@163.com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河北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0月31日附件下载:《河北省价格认定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