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财政局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丽财建〔2024〕73号)文件,下达了玉龙县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2023年内营运的船舶有8艘:大具号(5月1日大具桥开通后停止运输)、宝山石头城号、顺风一号、顺风二号、洪门二号、洪门三号、宝义号、革囊号,予以发放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具体金额分别为:1.大具号(大具乡):47KW/小时×12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1410元,2.宝山石头城号(宝山乡):88.4KW/小时×36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7920元,3.宝义号(宝山乡):84.6KW/小时×18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3807元,4.革囊号(奉科镇):102KW/小时×18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4590元,5.洪门2号(鸣音镇):47KW/小时×18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2115元,6.洪门3号(鸣音镇):47KW/小时×18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2115元,7.顺风1号(鸣音镇):47KW/小时×180小时/千瓦/年×50%×50%×1元/千瓦=2115元,合计:28032元(大写:贰万捌仟零叁拾贰元整),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电话:0888-5380399(局办公室)玉龙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10月29日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