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拟聘请法律服务机构为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请有意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法律服务机构,按照本公告要求向协调小组提交参与遴选的申报材料,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4日,承担金鹰公司破产管理人相应的工作职责,三、工作要求(一)法律服务机构一经选定,需在协调小组指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人员入驻债务人企业并开始工作,(二)法律服务工作须在协调小组指定的时间内完成,2、申报机构执业人数必须在50人以上,5、申报机构或从业人员以往参与破产案件工作经验、业绩的证明资料,包括:(1)项目团队人员的学历、执业年限、工作经验、主要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3)参与遴选本项目服务机构的团队优势,7、参与本项目业务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职责分工及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等),八、其他本遴选公告内容由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协调小组负责解释,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协调小组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