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9〕1号),淄博市人社局和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印发〈淄博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2019〕22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社字〔2021〕86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淄博腾川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等22家小微企业,高青县遇贵人车品店等6家个体工商户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高青博特尔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共3人符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条件,为增强补贴发放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3个工作日),可在公示期内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县人力资源市场C06办公室),也可通过电话反映,监督电话0533-6981378,附件1:高青县2022年第一批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明细表.xls附件2: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花名册.xlsx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