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3〕6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放2024年度部分省级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现就补助领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具体名单见附表,(附件1)二、办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三、提供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省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请表(附件2),四、其他事项联系地址:拱墅区沈半路129号鹏龙商务大厦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407办公室,联系人:袁殷婷,联系电话:89506082,附件:1.浙江省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明细表2.省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请表(拱墅区)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1日附件1:浙江省2024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明细表.xlsx附件2:省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助申请表(拱墅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