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从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支持展会参加认定认证、支持举办国际会议、支持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等六大方面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扶持和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落地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培育期资助,(二)支持标准如下:1.对经认定为年度“深圳市品牌展会”的展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具体条件和标准如下:(一)支持条件如下:1.展会项目和组展单位已列入我市年度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二)支持标准为对组织本市企业参加市外国内展会的展位费、装修费、会务费给予资助,第十二条按照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获得资助的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及组展单位应当通过市商务局认定并列入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对外发布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资助项目组展单位申报通知,提交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资助项目组展单位申请,(三)市商务局以综合评审方式确定年度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市商务局按评审分数择优原则选定项目及组展单位(经评审无合格组展单位的项目从当年度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中剔除),确定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四)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发布后,(五)经批准列入市外国内展会组团参展项目计划的项目及组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取消,明确资金扶持计划类别、支持方向、申报条件、受理时间和申报材料等内容,第五章项目管理第十七条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市级专项资金,以同一项目申报多项资金(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