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7〕12号)、《威海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威政办发〔2018〕25号)及《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威财建〔2016〕19号)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为提升服务能力的在建或新建项目,具有完善社会服务功能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在建或新建项目,主要包括为企业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法规标准、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员培训等服务的在建或新建项目,二、支持方式2022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方式进行扶持,三、申报条件(一)项目条件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服务业发展规划,2.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四、申报材料按照近年来国家、省出台的项目投资管理有关要求及《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项目申请单位要认真提交以下材料:(一)《2022年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2022年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二)专项资金申报承诺表(附件3),专项资金扶持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1.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各项目申请单位将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扶持申请报告、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于2022年5月11日前报区发展改革局服务业发展中心(纸质材料一式七份,附件:1.2022年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情况汇总表.xls2.2022年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xls3.项目申报承诺表.doc4.2022年威海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x威海市文登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