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4年)的通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现将《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联系电话:83992240)附件: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4年)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4月29日附件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2-2024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的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佛山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融资租赁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批复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配合做好本地区所属企业专项资金的项目申报、初审、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区财政部门负责将市下达的专项资金纳入区预算规范管理,第三章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第七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第九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汇总各区企业申报资料后,第十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和局网站进行公示,第四章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第十二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会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第五章信息公开第十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第十六条项目承担单位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