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3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渔业产业发展项目)》(冀财农〔2022〕154号)下达我市2023年渔业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资金100万元,2023年5月18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方案进行了论证,同意实施,2023年5月25日予以批复,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1号)“为保障项目执行效果和资金支付进度,项目实施方案经市级渔业主管部门批复后,拨付70%补助资金,待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补助资金”的规定,2023年7月下旬,拨付补贴资金70万元,2024年9月12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拟拨付剩余补助资金30万元,公示期: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监督举报电话:0311-84322817晋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