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微信(微博)工作管理办法(2024版)》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局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办公室修订《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政务微信(微博)工作管理办法(2024版)》,并于2024年10月10日经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年10月17日印发相关附件:223号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