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2〕1号),现将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三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5170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你们,绿色防控资金主要用于粮食及重要经济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马铃薯晚疫病预警与控制协作、农区鼠害监测防治协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项目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二、按照《贵州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黔财农〔2020〕242号)要求,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规定,该资金纳入脱贫县(包括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对于纳入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被整合用于其他项目的资金,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附件:1.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三批农业技术服务)资金安排情况表2.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三批农业技术服务)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4月27日附件1: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三批农业技术服务)资金安排情况表.xls附件2: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第三批农业技术服务)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040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