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为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满足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借款需求和利用基金余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省、州农业农村、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关于基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编制了《茂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经十六届茂县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镇人民政府督促各村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实施细则,相关部门做好指导、监管工作,附件:茂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茂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茂县财政局茂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5月5日《茂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