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批实现传统产业提质、新兴产业倍增、未来产业培育的高质量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类小微企业园,3.支持建设和发展轻工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小微企业园建设由市工信和商务局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统一规划,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将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若小微企业园建设有开发主体,引导与主导产业相符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生产性服务配套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小微企业园要根据主导产业特色科学制定小微企业入园标准,要按照小微企业园产业定位谋划布局建设或引进为园内小微企业服务的公共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创新平台,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要畅通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主体和入园企业的交流渠道,在小微企业园项目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强化对小微企业园的信贷支持,对小微企业园的信息基础设施、数字化管理和服务等建设项目,各镇政府(街道办)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积极创新小微企业园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集成服务、企业培育、数字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政策措施,各镇政府(街道办)应结合辖区各小微企业园实际情况及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