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云南省促进二手车出口若干措施》,(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二、提升车管便利化水平,为企业办理二手车出口业务提供批量预约、集中办理、绿色通道服务,落实好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二手车转让、注销登记时,便利企业一站式、全流程办理二手车转让、转让待出口、注销登记等业务,优先为批量二手车出口企业办理审单查验等业务,(责任单位:昆明海关)四、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培育认定二手车出口业务综合服务企业,(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公安厅、昆明海关)六、提高国际化经营能力,(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七、支持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金融监管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云南分公司)九、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对二手车出口规模达标的企业给予国际货运物流补助,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中老铁路国际货运物流政策积极开拓东南亚市场,(责任单位: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