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科字【2022】5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烟台市和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科技项目申报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我市科技项目申报质量和管理水平,随时可以推荐申报海阳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科技项目,(二)成长型项目储备库是指项目前景较好,在申报条件方面还有一定欠缺,在1-2年内可以申报海阳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科技项目,可在3-5年内申报海阳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扶持的科技项目,且满足下列要求:(一)凡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内资控股企业等牵头申报的海阳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二)企业、事业单位已承担市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尚未结题或验收的,三是项目承担单位不配合科技经费监督检查的,四是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市科技局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海阳市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入库申请表》进行受理,(二)对入库项目的研究内容、先进性、创新点等提出修改意见,第十二条市科技局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