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个人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元,企业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共计吸纳82名符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政策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自即日起7天,为保障人员个人信息,我们在上网公示时取消了人员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公示期间,可以电话形式向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查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22-3327326附:曾都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第三批)曾都区劳动就业管理局2024年10月23日曾都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第三批).xlsx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