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长泰区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漳泰政办〔2021〕17号),由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经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项目点现场勘察,坂里乡新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材料齐全,场地为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符合申报立项条件,第二批拟对坂里乡新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立项,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2年5月5日—2022年5月10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科信站反映,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科信站郑聪斌0596-632791513606959185传真0596-6327930地址:长泰区武安镇人民西路81号邮编:363900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5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