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部门:《青神县“分类优化扶持粮食生产”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青神县人民政府2022年5月5日青神县“分类优化扶持粮食生产”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有关指示要求,三、扶持内容、补助标准(一)扶持粮食扩面生产,连片种植大豆、胡豆和豌豆30亩以上(含)的农业经营主体,按照3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按照1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改种水稻按照2000元/亩给予一次性补助,(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4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粮食类产业进行社会化服务,分别给予3万元、2.5万元一次性补助,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监督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