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企业资质已迁出厦门自贸区的,二、核查内容对照《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设部令第141号)和住建部有关文件规定,重点核查企业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包括:1.建筑业企业资质:(1)技术负责人和注册建造师、机械设备(资质类别有要求的)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还需核查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应提供社保缴交证明,2.勘察设计企业资质:(1)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1)专业技术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三、核查方式1.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5月企业进行自查自纠,2.核查处理阶段:2022年6月至11月,经核查,企业已取得资质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企业整改期间,逾期仍未到达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其中:对有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