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现将《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三、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请条件(一)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请程序(一)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由市医疗保障局聘请和解除聘请,(二)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聘请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市医疗保障局商请有关部门和地方推荐人选,4.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参加监督工作时,5.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五)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提出不再担任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五、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职责(一)了解、反映、转递群众和定点医药机构对泉州市医保政策、完善医保管理服务、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权益等的意见建议,六、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权利(一)根据工作需要,(三)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七、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义务(一)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八、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履职保障(一)市医疗保障局稽查科负责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日常工作,1.制定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工作计划,5.办理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聘请、解聘等工作,九、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参照本规定聘请并管理本县(市、区)的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