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根据庆政办发〔2019〕21号文件与庆银发〔2017〕27号文件有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标准,现将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贴的创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共7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创业实体贷款金额(万元)贴息期限贴息金额(元)1胡佳隽332525********6734庆元县木鱼影视工作室11.52023.7.25-2024.7.2563252李斌中332525********0957庆元县盛安烟酒店302023.7.28-2024.7.2855303陈庆平352128********1033庆元县马林花卉店302023.9.4-2026.9.215857.264王增权320382********6215丽水同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302023.8.25-2026.8.2316350合计(元)44062.26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