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50号)《丽水市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奖补资金使用操作实施细则》(丽发改产业〔2023〕191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龙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资金额度2024年度省财政厅下达龙泉市的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总额为8万元,2.龙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主体,4.龙泉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建设单位,5.龙泉市新能源汽车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的建设单位,三、补助标准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占省级奖补资金总额的15%,2.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及运维(占省级奖补资金总额的40%,总额为0.96万元)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省级及以上示范试点建设、示范项目实施、具有推广价值的特色应用场景打造进行补助,四、申报材料(一)申请新能源汽车购置奖补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或复印件:1.龙泉市购置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2.购买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申请充换电(加氢)设施项目建设运维奖补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或复印件:1.龙泉市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三)申请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奖补资金需提供以下材料或复印件:1.龙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申请表(附件3);2.项目建设方案或技术合同书,(四)申请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和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奖补资金的参照“产业发展”项目提供材料,(二)审核阶段由龙泉市发改局联合龙泉市财政局开展补助资金相关申报材料的审评工作,附件:1.龙泉市购置新能源汽车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2.龙泉市充换电(加氢)设施建设项目及运维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3.龙泉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项目申请表4.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承诺书5.龙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享受对象资格审核征询意见表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9月9日关于组织申报龙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通知.pdf关于组织申报龙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资金的通知.doc机构负责人: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公开电话:邮编:传真:邮箱地址: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