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广东省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以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二、实施方案制定的经过根据汕尾市餐饮协会提议,拟制定《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三、主要内容《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主要内容有:一、工作措施,四、制定文件依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4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广东省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2〕40号)以及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2022〕42号),五、对我市的影响《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于2022年12月26日发函要求各有关部门帮助修改政策措施,对政策措施进行修改,于2023年1月6日正式发函征求17部门意见,其中有修改意见3家,无修改意见14家,七、司法部门的审查意见1月12日,对《关于支持餐饮企业解难纾困九条措施》无修改意见,汕尾市商务局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