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立项项目的通知信息来源:本网发布日期:2022-05-05分享: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564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项目经费将于合同正式签订后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因省、市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故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需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请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下达经费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和有关要求专款专用,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名单2.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立项名单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名单附件下载:附件1: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立项名单.xlsx附件下载:附件2:高校知识产权培训课程项目立项名单.xlsx附件下载:附件3: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名单.xlsx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