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河南省大数据两典型两标杆的通知豫工信办数据〔2024〕189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2〕90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2024年河南省大数据典型解决方案、典型应用案例、标杆企业、标杆产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一)典型解决方案:行业特点突出,技术先进并实现产业化或应用部署的大数据产品(服务),二、主体资格申报主体应在河南省内注册登记,其中:(一)典型解决方案应由产权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二)典型应用案例应由用户单位(建设单位、投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三)标杆企业应由从事大数据产业相关业务的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四)标杆产品应由产权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统一组织辖区内主体单位的材料初审及汇总上报工作,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申报主体单位名称命名,按类别放入“解决方案”“应用案例”“企业”“产品”文件夹)一并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王文龙曹文燕联系电话:0371-65509979、65507768邮箱:gxtdsjj01@163.com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816室附件:1.河南省大数据典型解决方案申报书2.河南省大数据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3.河南省大数据标杆企业申报书4.河南省大数据标杆产品(服务)申报书5.申报名单汇总表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