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我区水利工程的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编制(详见附件),现对划定方案公示如下,一、划定标准本次划定管理范围线的参考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具体范围线(详见附件2)根据水利工程实际进行划定,二、在管理与保护范围内,4、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5、其他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三、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联系电话等方式向萧山区农业农村局反映,特此公示附件:东王山山塘、岩坞山塘、纸槽坞山塘划界成果附件:东王山山塘、岩坞山塘、纸槽坞山塘划界成果.pdf联系人:吴永潮电话:82193613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