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申报奖励的项目(一)《松阳县创建“中国有机茶乡”扶持办法》1.办法第1条:建设生态低碳茶园,新建连片面积达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一次性奖励2000元,2.办法第2条:推进有机茶基地建设,对执行有机茶生产主体按基地规模每年给予不同的奖励:单个基地面积100亩以下的每亩奖励200元,给予初次取得有机认证(含转换认证)且次年持续认证的主体奖励2万元,取得国家茶树新品种登记证书后给予主体奖励,给予每年每亩奖励200元;列入银猴茶核心保护区的每年每亩奖励1000元,给予加工产品通过有机认证的主体奖励3万元,按联结面积给予加工主体每亩奖励100元,对购置茶叶深加工设备投资总额达20万元以上并已进行计划申报的按投资总额的30%奖励,最高奖励限额100万元,最高奖励限额5万元,经评审验收后按审定投资总额的30%奖励企业主体,对茶叶龙头企业创建农文旅游购娱体验、企业文化装修等投资总额达10万元以上,经审定后给予主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