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松阳县新型工业化和县域商贸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县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松阳县“惠企助商安居券”发放实施方案》,现将涂凤翠等3名“惠企助商安居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松阳县经济商务局:0578-8802891,公示结束后,请审核通过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前往松阳县经济商务局(地址:松阳县新华路39号二楼办公室206)领券,“惠企助商安居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序号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1涂凤翠女33**************丽水云中马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何永寿男33**************浙江泓泉不锈钢有限公司职工3康文香女62**************浙江泓泉不锈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松阳县经济商务局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