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本领域具体验收工作,四、验收程序1.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计划类别如实填写《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验收申请表》)、《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附件4-8,2.项目推荐单位认真审查《项目执行报告》,并在《验收申请表》上签字盖章,3.相关责任科室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验收意见,经市科技局批准后方可延期验收,2.项目承担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1)所提供的验收材料有造假行为,或项目承担单位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验收指标完成的真实性,(5)多次督促仍未按期提交验收材料,2.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4.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揭榜制科技项目、研究与开发项目)5.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6.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软科学项目)7.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孵化器服务能力建设项目)8.咸宁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科技企业创业项目)咸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16日附件1.xlsx附件2-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