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航线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航线补贴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武当山机场客运航线补贴的资金,督促各县(市、区)将航线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具体负责航线网络规划、航线补贴资金申报、航线补贴标准审定以及专项资金拨付,会同市财政局对航线补贴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八)武当山机场负责拟定航线开通、培育、宣传计划和专项资金的预算草案、决算,(二)根据领导小组批准的年度航线补贴计划,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武当山机场提出航线开发具体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航线安排、补贴方式、补贴金额及结算方式等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武当山机场提出具体方案,第四章支持范围、方式及标准第八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航空公司(含承办包机业务的企业)在武当山机场开通的航线以及市政府确定开通的其他航线(包括临时航班和临时航线)给予补贴,是指航空公司采取直飞或经停方式在武当山机场开通的航线,武当山机场于每年9月30日前向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报送次年年度航线开通总体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建议,(一)航空公司根据航线开通合作协议约定的结算周期向武当山机场提交结算资料(执飞航段、班次、保底航班的运输明细等),包括:航线开通合作协议、年度航线开通工作总结和绩效评价、资金拨付凭证及与专项资金决算相关的其他有关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