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4〕3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推进2024年脱贫人口“1+N”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99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劳动就业中心初审,区人社局复审,拟对彭凤美等19人给予就业技能培训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具体见附件),现给予公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欢迎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2日,接待股室(中心):荔城区劳动就业中心,联系地址:荔城区镇海街道东梅路599号二楼荔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4-6701908,附:《补贴人员名册》荔城区人社局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