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兹诸暨艾凡尔电竞发展有限公司有向我局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经我局审核,现特向社会公示如下:单位名称:诸暨艾凡尔电竞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高湖路88号不夜城A3-13房屋性质:商业,建筑面积约450平方米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姓名:胡志远,居民身份证号码:23018319930717****对诸暨艾凡尔电竞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有下列情况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向我局口头或书面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和看法,一、认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距中学、小学校园以及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低于200米的,二、认为该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营业场所在居民住宅楼内的,三、认为投资人(主要负责人)存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形的,四、认为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规定的,五、认为有其它不能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正当理由的,(本机关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二路39号,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