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延续范围由我局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向我局提出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申请,(一)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申请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延续,实验室负责人、职称人员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标准要求,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需先将企业相关人员、财务报告等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并在线上传技术负责人证书及标准要求年限工作经历社保证明、实验室负责人证书及标准要求年限工作经历社保证明、职称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等材料,我局将根据相关资质标准对企业技术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职称人员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建筑业企业申请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延续,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标准要求,建筑业企业申请延续需先将企业相关人员、财务报告等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后,我局将根据相关资质标准对企业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等内容进行重点审核,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取“省监管系统”相关数据提交延续申请,企业延续申请须于2024年12月20日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逾期未提出延续申请的。